人才培养 +
校徽补发时间:每年3月、9月、12月上旬,其余时间概不办理,每个员工最多允许补办两次。
员工向所在学院报失,并做出书面说明,交年级辅导员汇总至院学工办→院学工办统一分年级填写《补办校徽登记表》→院学工办主任审核签字,加盖学院公章→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→审核通过后发放校徽。
上一条:办理在校员工学籍证明、成绩证明 下一条:补办员工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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